喜讯!东莞理工学院通过国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并启动招生工作
2018年9月1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进展核查结果的通知》(学位办〔2018〕29号)。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将从2019年起开展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目前,学校已全面启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已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自2005年起就先后与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校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已有十余年时间。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托我校建立广东省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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